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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42.公司名稱: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5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如下:(1)員工酬勞新台幣42,000,000元(2)董事、監察人酬勞新台幣10,800,000元(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該分配案 待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後發放。
DE5275D1D712B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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