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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民進黨立委余宛如提案修改《立法院議事規則》,希望未來開放立委及部會首長可以帶3歲以下的嬰幼兒進入開會場合開會,以建立友善育兒的環境。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支持這項提案,她認為,生兒育女不僅是父母和家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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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需要社會的支持;作為「人民的國會」,立法院應該發揮帶頭的功能。對家有幼兒的父母來說,台灣的職場型態確有改進的空間,不過,改進的方式是不是應該採取「把小孩帶進職場」這樣的直線式思維,卻值得商榷。試想一個場面:當立法院正在表決一個重要法案,這時突然有立委的嬰幼兒開始號啕大哭,這位立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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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顧投票還是要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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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要專心,帶孩子也一樣要專心。此外,1歲多的小孩已會走路了,當立委在討論某項法案時,3、5個小朋友在議場或是在會議室裡跑來跑去,那些沒有帶小孩來的立委或官員為什麼要忍受這樣吵鬧或讓人神經緊繃的工作環境?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說,帶嬰幼兒進議場這點子不錯,應該會減少以後立院打架的場面。其實,該換另一個角度思考,既然在段宜康的眼裡,立法院是個經常出現打架、吵架、丟杯子、拔麥克風等種種暴力場面的地方,那就非常不適合把小孩帶進來,太危險了嘛;這種行徑根本就是極端不良的示範,恐怕只會增加更多「目睹暴力兒」!更何況對「三明治世代」來說,肩上的重責大任往往是「上有高堂、下有幼兒」,如果幼兒可以進立法院,那麼家中若有失能的長者,是不是也應該一併考慮帶進立法院以就近照顧呢?余宛如的修法提案或許立意良好,但不切實際。她說,不用擔心立法院天天會有孩童吵鬧,因為她也不會天天把小孩帶進來。立法的目的就是要實施,怎麼可以建立在「反正也不一定會徹底執行」這樣的基礎上呢?這樣的修法態度就太輕率了。與其把嬰幼兒帶到工作場所照顧,不如改變社會的性別分工觀念,以及讓工作的型態更具彈性。在雲端時代,分時工作以及在家工作的可能性和多樣性越來越多,立委不如在這些地方使力,提出創意,幫助企業和個人創造、尋求可以兼顧育兒的工作方式和類型吧。(作者為自由作家)(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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